莲都法院利用督促公告威慑促特殊主体案件执行
时间:2017-06-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一名涉及系列案的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因督促公告威慑,主动联系执行人员及申请执行人要求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朱某原系某机关党工委书记,因欠款被诉至法院,共涉及系列案件4件,法院判决朱某分别向陈某等返还欠款人民币共计7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莲都法院向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但朱某仍旧未主动履行。面对执行法官,朱某总是以“自己只是基层公职人员,没什么收入,还不起那么多钱”的借口来逃避执行。2009年起,该院一直试图将此系列案件进行解决,已对朱某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处置和对其银行内的工资公积金账户进行每月扣除,但案件一直未取得实质进展。20175月中旬,莲都法院向朱某本人送达敦促履行公告和向所在单位送达协助执行函,并要求朱某于612日到院参加涉公职人员集中约谈教育。朱某在收到督促履行公告函后,即刻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于当日对其中部分欠款2万元进行了偿还,并表示对剩余标的会努力与各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自督促公告发布以来,该院已有6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实际执结案件4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标的4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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