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执行员耐心工作显成效 二难案件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15-08-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林某前夫死亡后与赖某成婚并生有一女,因家庭矛盾在女儿10岁时来该院进行了离婚诉讼。该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女儿由赖某抚养,林某每月承担抚养费400元。此后,因赖某在离婚后一直住在林某处,因房产系林某与其前夫所生女儿黄某所有,为此,黄某将赖某告上法庭,请求赖某搬离其住所,后经法院调解,由黄某补偿赖某12500元,赖某于55日内必需搬离黄某住所。因赖某未予搬离故林某也未支付抚养费,为此,林某、赖某在二个案件生效后分别作为申请人向该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在执行当中,黄某已将补偿款交入法院账户,而赖某坚决不予搬离造成林某也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一时案件限入了僵局。执行当中了解到赖某之前已无任何住所,现在又要抚养女儿,搬离后,如何安置成了最为棘手的问题,由于二个案件当事人关系的复杂性,执行人员多次找当事人谈话,并到其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境况。同时了解到林某与黄某在其他地方有住处,为此,执行员三番五次与其进行交流沟通,林某考虑到女儿有心脏病且由男方抚养,为此,在该院执行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近日,三方来法院达成协议,黄某所有房屋归赖某建房,赖某放弃要求12500元补偿,赖某放弃要求林某支付抚养费,三方言和,案件执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景宁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上一篇:缙云法院执行人员连夜布控意外抓获另案拒执“老赖”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