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享法庭”妇女庭务主任聘任仪式在丽水中院举行
时间:2023-06-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6月9日,全市“共享法庭”妇女庭务主任聘任仪式举行。在共享法庭配置妇女庭务主任,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弘扬“浦江经验”,立足我市共享法庭建设的深厚基础和先发优势,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格局,强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样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赟出席并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斌主持。
        张赟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浦江经验”20周年。作为推动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与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互动结合的一个创新实践,在共享法庭配置妇女庭务主任,实现妇联工作力量与司法职能优势的有效整合,以此来提升妇女儿童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意义尤为重大。

张赟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全流程加强家事纠纷柔性化解。前端要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端要注重对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和化解,后端要落实案件回访机制,真正促进案结事了。坚持突出重点,全链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强化刚性支撑,推动家暴案件高效妥善化解;要做到防范在前,有效预防侵害儿童犯罪行为发生;要提供暖心帮扶,主动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维权服务。坚持源头预防,全要素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治理。要强监管,全方位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重宣教,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教工作;要善干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及时缓解心理压力和情绪。坚持合力共治,全方位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压实责任、高效协同、强化保障,进一步巩固深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我市妇女儿童司法服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张军斌在主持时指出,增设共享法庭妇女庭务主任是整合对接“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深化“两个先行”山区实践法治保障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只有守‘小家’和谐,才能护‘大家’安定”的意识,积极参与构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有机结合的“多方联动网”,全面提升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水平。全市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打造共享法庭最佳实践应用地,为妇女儿童守好司法防线、撑起“法治蓝天”。妇女庭务主任要当好“连心桥”“贴心人”,携手努力让纠纷化解更顺心、司法帮扶更暖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聘任仪式上,与会领导共同为共享法庭妇女庭务主任颁发聘书。市中院解读了《关于增设“共享法庭”妇女庭务主任 为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莲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玉香,青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小兰,遂昌县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娟娣,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和三中教师钟华燕先后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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