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11民初256号原告虞沙鸥与被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易鑫鞋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时间:2023-06-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青田易鑫鞋业有限公司:

原告虞沙鸥与被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易鑫鞋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民初256号民事裁定,裁定:准许原告虞沙鸥撤回对被告青田易鑫鞋业有限公司的起诉。本裁定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2023)浙11民终551号上诉人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徐益年、原审被告任岩、辽宁金帝劳务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上一篇:(2023)浙11民终11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邹培丰、邹立早、吴正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建伟,原审被告:王锡建、陈宝杰 买卖合同权纠纷一案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