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松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耳温枪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诗琪(女,1999年7月5日生,丽水庆元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8000元。该案中,公检法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从快查办,全程仅用时74小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底,杨诗琪利用疫情期间群众对口罩、耳温枪等防疫用品的迫切需求,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向微信朋友圈求购口罩、耳温枪的被害人发送虚假售卖信息。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向杨诗琪支付定金、货款求购后,杨诗琪将对方微信删除,通过类似手段实施诈骗,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2810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诗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松阳法院 潘耶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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