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时间:2018-08-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81上午,市中院举行了主题为“保障权益 促进和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力平、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章旭、市总工会副主席邝时忠等及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受邀出席,并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市中院院长蒋卫宇、审委会专职委员季军参加会议,叶晓生副院长主持会议。

叶晓生副院长介绍了全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是“为民司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协同司法”,多元协调共创和谐;三是“能动司法”,推动建设健康的法治环境;四是“规范司法”,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

蒋卫宇院长指出,近年来,丽水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加大调解的“力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关注民生、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二是提高调解的“精度”。特邀调解员要与时俱进,掌握最新人事政策和劳动法规,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妥善化解纠纷。三是拓宽调解的“广度”。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关注劳动争议领域的问题,不断拓展业务知识和提升专业素养。

    郑力平副主任对丽水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调处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并取得良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积极运用群众方法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二要继续深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不断提高服务精度,切实增强劳动争议双方风险意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蒋卫宇同志高票当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一篇: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