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不容易的。但是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协商好,总还是能够好聚好散。但是松阳的这一对夫妻,却因为在离婚时协商不成动手。因被妻子刘某推了一把,丈夫周某怒起当街将妻子按住殴打,随后被妻子拿出的一把水果刀划伤,破相。 近日,松阳法院对这起因离婚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妻子刘某是 1992年的一名90后,是贵州务川人,苗族。嫁人前,刘某在浙江杭州打工,后来经人介绍于2013年6月13日嫁给了丈夫1979年出生的周某,而这个结婚纪念日还是丈夫周某的生日。 2013年10月31日,刘某与丈夫周某的儿子出生了。 据刘某讲:“我和丈夫在小孩出生前关系比较好的,周某比较照顾我。但是小孩出生以后,因为丈夫家经济条件不好,我们两个人在2014年7月的时候到永康打工。在小孩出生以后,因为琐事我们俩人经常争吵,周某经常会打我,感觉过不下去了,于是我提出了离婚。” 虽然提出了离婚,但是因为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两个人一直没有谈拢,周某家里不同意将小孩给刘某,以致刘某和周家激烈争吵,直到村主任和警察来家里才平息。于是,但是伤心的刘某选择去宁波打工了。 到2015年1月19日,刘某又找到永康的丈夫周某,要求离婚。周某也同意了,于是两个人在第二天从永康赶回松阳。 回到松阳后,在西屏街道荷塘坌的一处绿地上,两个人协商离婚的具体事宜。刘某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丈夫周某提出,要小孩可以,但是必须将结婚时给她弟弟的1000元和因为迁户口的费用还给他。 听到丈夫这么说,刘某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上去推了周某一把。被推了一把的周某被激怒后,将刘某按住,当街开始殴打刘某。被打过程中,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向周某挥去,一下就将周某划的血流满面。 丈夫周某被划伤后赶紧赶往医院救治,刘某则去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丈夫周某面部软组织裂创系锐器切割所致,其损伤为轻伤一级 经过法庭审理,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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