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成竹竹木有限公司 :
上诉人浙 江浙南竹木有限公司 与被上诉人 吴金岩、 庆元县成竹竹木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因你方地址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民终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