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选“一票否决”联动惩戒效果好
时间:2017-01-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10月以来,该院以县乡两级“两代表一委员”换届选举为契机,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选资格准入,全方位督促涉案候选人履行义务,累计审查5735人次,审查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82人次, 39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履行到位标的额225.5万余元,1名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行效果良好。具体做法:一是规范审查流程,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换届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初审、复审、终审有序规范作业,全面筛查候选人涉案信息。二是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审查标准。集中学习并统一签署保密协议,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仔细审查、如实反馈,不瞒报漏报,不泄露审查对象、审查结果等信息,确保审查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健全惩戒机制,督促主动履行。会同县乡党委政府、组织部、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建立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互通候选人涉案信息,对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氛围。四是发挥辐射作用,有效带动办案。巧妙运用换届资格审查成果,在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案件执行过程中,开展失信典型案例宣传,促使一批身份为村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配合执行,累计成功执结案件35人,执行到位标的额1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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