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张某到该院领取执行款,为了表示感谢,其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维护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的手中。张某,丽水市莲都区人。其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于2010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财产财产申报令,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经调查,被执行人吕某长期外出,具体下落不明。2010年4月30日,该院采取了限制被执行人吕某出境的强制措施。但因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无存款,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直未执行到位。 2014年10月20日,借助省高院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平台,查得被执行人吕某在再衢州市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桥分社有2万元存款。情况获知后,执行干警及时调阅了案卷,该案执行标的8000元,被执行人应支付逾期利息6622元,合计14622元,这笔存款足以使该案执行完毕。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制作了扣划裁定书,随即驱车赶往常山县新桥信用社。250公里的奔波后,执行干警风尘仆仆的赶到目的地,值得庆幸的是存款并未被取走,执行干警顺利的完成了扣划手续。2014年10月28日,执行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法院领取执行款。张某听后甚是感动,“案子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真的是不抱任何希望了,你们真的很尽职,谢谢你们”,于是便上演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统计,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3余万元。“执法为民 维护正义”这面锦旗是深入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的缩影,它代表着荣誉,蕴含着艰辛,更彰显着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将成为激励干警执行的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