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茜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朱刚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时间:2011-0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徐步茜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朱刚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丽水日报2011/2/27  通讯员 周敏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缙云法院徐步茜和市中院朱刚两位同志分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会场接受表彰。
  徐步茜,2000年进入缙云法院任书记员,2006年起任助审员,2008年担任巡回庭副庭长。2009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佳优秀法官”称号,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从书记员到如今的全国优秀法官,她完成了一个华丽的蜕变,从事法院工作10年来,始终工作在审判第一线,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根基、踏实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工作经验及高昂的工作热情,实现着一名普通法官的价值追求,经她主审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无一人情案。
  朱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转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现为一级警督、执行员。从事执行工作15年来,他始终将维护生效判决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一贯追求,本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着一个执行员的责任,共参与执行各类案件2236件,承办执结各类案件932件,执结标的金额达67156万元。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执行员”,201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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