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两法官获得两项全国殊荣 处州晚报2011/2/22 记者 钟根清 通讯员 林春阳 孙雅和 昨天上午,市法院传来喜讯:市法院执行员朱刚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缙云法院巡回庭副庭长徐步茜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据了解,今年54岁的朱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转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13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3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获得“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员”称号。 今年38岁的徐步茜,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调入缙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多次获“办案质量奖”“办案能手奖”,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获得“全省法院十佳法官”称号。 据了解,“全国优秀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评比均为每两年进行一次,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中成绩卓著者的崇高荣誉。在此次全国评比中,我省共有1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4名“全国优秀法官”获得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