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执行员的别样人生
时间:2011-0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一位执行员的别样人生
    2011/3/26 处州晚报  记者 钟根清   通讯员 林春阳 孙雅和 周飞
 
    他曾经只是一个普通的驾驶员,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完美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华丽蜕变,成为一名法院的执行员;他曾执结凯恩集团系列案件、杜益敏集资诈骗案等大量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执行标的金额高达6.7亿元;2009年,他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执行员”,前不久,他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朱刚。2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从驾驶员成长为全国办案标兵
    今年54岁的朱刚,是个土生土长的丽水人。1976年10月,18岁的他高中毕业成了一名驾驶员。1981年3月,他被抽调到丽水地区法院成立的森林审判庭,成了法院系统的一名驾驶员。期间,他经常接触到法院的执行案子,还时不时“偷师学艺”一番。后来,他除了继续做驾驶员,还参与了严打、基建拆迁等工作,这也是他最先接触到有关执行方面的工作。
    1991年2月,当时的丽水地区法院成立执行庭,因为之前有类似的执行经历和经验,朱刚被抽调过去从事案件的执行工作。
    虽然之前曾经接触过执行工作,但毕竟不是专业出身,他需要比同事多花好几倍的精力来学习,他经常跟同事们打趣说,他这只“笨鸟”要先飞了,不然就得落后了。
   “朱刚工作实在太卖力了!”朱刚的同事都说,他是个“工作狂”,平时的工作日程表总是排得满满的,每年有三分之二还多的时间都在外出差办案。要是哪天他不在加班,同事和家人反而会觉得奇怪。他的父母均年高多病,但每次老人住院时,他都只能匆匆去医院看一眼,又投入工作中。
    今年春节,朱刚一刻也没闲着。正月初二,他照常来到办公室,为一批执行案件准备各种执行材料。在朱刚的带动下,他所在执行实施组的同事们也跟着埋头苦干,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去年6月,法院下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信息输录工作的暂行规定》,朱刚严格遵守规定,每办一个案件都会准确、及时、全面录入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公开执行案件的流程、时限和结案,让当事人可以快捷地查询到案件的进展状态和处理结果,实现公平和公正。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质量效率评查中,实际执行率、履行率和清偿率等关键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列。成绩的背后有着朱刚和他的同事们的辛勤的汗水,为了超额完成任务,共参与执行各类案件2236件,承办执结各类案件932件,执结标的额达6.7亿元!
   
    刚正不阿 胆大心细
    我市的执行案件存在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多、无可执行财产的多等难题,但朱刚却说:“只要有一股维护司法权威的底气,有一腔不怕苦不畏强的干劲,执行难其实不难。”
    朱刚,1米74,有着“李逵”般魁梧的身板,在法院系统是出了名的威严。
    集资诈骗类案件,涉及面广,涉及金额巨大,稳控任务重。朱刚承办这些案件后,他及时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4个月内将黄永豪案的全部可控财产处置完毕,执行到位1300万元;两个月内为陶学军案追回赃款600余万元;3个月内为杜益敏案件执行到位3600多万元……
    2004年,朱刚承办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凯恩集团系列案件,被执行人是山东当地支柱企业,对于这样的案件,他毫不畏惧,先后几次远赴山东,与被执行人“周旋”,甚至坐在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的办公室“逼债”。
    别看朱刚人高马大,他的心可细了。心细的他很讲究执行策略,对于这家公司的执行难问题,他先是查封了这家公司在深圳的主要销售网点,并对法人代表进行边防控制,在飞机场布下天罗地网。最终,这家公司迫于压力,终于将全部标的执行到位。
    在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眼中,朱刚是“可怕”的,因为他们在他面前确实无隙可乘。在执行一些大案时,法院领导几乎每次都问:“朱刚在不在?他在就放心了!”
    在一件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不但不配合执行,还到处托人说情,甚至派人对朱刚进行跟踪、盯梢。朱刚顶住压力,严格执行,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在限期满的前一天履行了给付义务。
    在执行案件中,朱刚的刚正不阿也得罪了不少人。2009年8月的一天晚上,一个被执行人大半夜叫来打手,在朱刚家楼下埋伏着,准备袭击朱刚。可戏剧性的是,这个被叫来的打手听说是朱刚后,感叹道:“我早就听说过他,是个让人敬佩的硬汉,这生意我不能做!”
 
    无欲则刚 甘守清贫
    这些年来,为了司法的公正和社会正义,朱刚守住了清贫,顶住了诱惑。
    2007年5月,在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朱刚带队到现场勘察房屋、查证材料,直到中午1点多才结束。申请人非常感动,在他们离开时,硬要拿300块钱请他们吃饭,朱刚马上婉言拒绝。
    如果300元不足以打动的话,那重金之下又如何呢?2008年11月,一个“老赖”为不履行判决义务,在法院门口塞给朱刚一个红包,被他当场严词拒绝。可是,对方仍不死心,第二天又把红包丢到他的办公桌上转身就跑。朱刚只好将红包交到法院纪检组,再把其中的4000元现金折抵执行款交付给申请人,另外1000元现金作为对被执行人的罚款上交财政。“老赖”被他的清廉和威严折服,履行了判决义务。
    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报告。春节假期,朱刚总是主动要求值班,他说:“大家都回家过年了,这是个执行的黄金时期,可以多办几个案子。另外,我不在家,就没人借口来拜年了。”
   “法官只有行得正,坐得正,才能办得正。”朱刚说,他一直牢记法官的权利是人民给的,要把“阳光司法”、“司法为民”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朱刚用自己的言行履行着作为执行员的承诺,用自身的事迹印证人民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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