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
时间:2011-0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市综治委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
         丽水日报2011/4/21   记者 叶海林 通讯员 林伟 吕湘 
    昨日下午,市综治委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沈仁康,市中院院长黄文斌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等手段协同解决执行难,取得了一定成效。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与各职能单位的联动配合,积极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全市基本形成了对被执行人的出入境定期通报备案制度及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制度,2008年以来共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2153人,吊销护照72人;探索将部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去年8月以来共有1301名“老赖”信息被录入征信系统。在执行措施上更加刚性,综合运用财产申报、执行搜查、罚款、拘留等各项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去年全市法院共拘留187人,罚款10人(次), 14人被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4人;开展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行政机关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在立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将案件情况及债务履行情况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党政机关等进行通报,全年共通报147件,执结106件;落实执行曝光制度,选择典型案例在省、市、县等媒体和法院门户网站对“老赖”进行曝光。
  沈仁康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解决“执行难”并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相互交织所产生的复杂的社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建设“平安丽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必须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来进行综合治理。
  会上,沈仁康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破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
  青田、缙云、庆元、云和等四个基层法院在会上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综治办主任及法院分管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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