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 ( 导诉 ) 文明用语规范》的通知
(丽中法 [2017]95 号)
时间: 2017-08-22 15:39:13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导诉)服务水平,规范服务用语,现将《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 ( 导诉 ) 文明用语规范 》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在工作中按规范要求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附件: 《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 ( 导诉 ) 文明用语规范 》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