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11民抗5号原审原告乐清市予澄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柳温柔、柳亲亲、丽水億展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时间:2023-12-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柳温柔、柳亲亲、丽水展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原告乐清市予澄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柳温柔、柳亲亲、丽水展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民抗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一、本案指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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