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11民终1151号
时间:2022-1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蓝辉:

上诉人田阳与被上诉人蓝辉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民终1151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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