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林、吴苏伟、郑晓军: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青田东恒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金林、吴苏伟、郑晓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 2019 )浙 11 民终 326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 一九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