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荣: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永淼与被上诉人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李建荣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浙 11 民终 958 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 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