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0-11-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0919在丽水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黄文斌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以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84件,办结1482件(含旧存,下同),分别下降2.33%、上升14.09%。各基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799件,办结25347件,分别上升25.94%24.66%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21件,审结226件。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134件,审结2145件,判处罪犯3476人。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对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者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惩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108件,判处罪犯130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审结此类案件84件;依法惩处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52件,判处罪犯89人;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审结此类案件7件。另一方面,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理,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加大从轻、减轻处罚的力度,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免刑率为32%。注重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该类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33%。加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8.14%,民事赔偿部分自动履行率达62.51%

积极审理民商事纠纷,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856件。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5415件,审结15047件,分别上升33.2%32.14%。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0.92%。审慎处理群体性诉讼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精心组织审理,注重利益协调,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共审结群体性案件51件,涉及当事人3237人,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7件。建立企业职工群体性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1228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825.59万元。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维护经济平稳发展。为认真贯彻省委“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经济工作总体思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运用审判职能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如何审判、执行涉企案件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司法的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具体审理、执行涉企案件时,做到区别对待,不就案办案,多采用柔性手段,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云和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妥善处理涉及该县玩具企业的各类案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

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9件,审结142件,分别上升53.61%51.06%。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比往年有所提高。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共协调解决22件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指定管辖制度试运行情况良好,莲都、龙泉两个试点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5件,占已审结一审行政案件的66.9%,有效减少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8256件,有效执结5520件,有效执结率为66.86%,执结标的为65158.56万元,两级法院有效执结率均达到60%以上的省平安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组织协调作用,细化、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执行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流转的控制,提升了法院执行能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用足用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组织两级法院开展春季集中执行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依法惩处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共采取拘留措施175人次,追究刑事责任5人。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拓展立案大厅服务功能,方便当事人诉讼。青田、云和等法院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当事人身份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起诉。有6个基层人民法院通过立案速裁方式调解案件1296件,占6个法院同期审结民事案件的12.71%。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采取随时机动与定时定点相结合的方式,使有需求的群众能够真正得到巡回审判的便利服务,各基层人民法院共巡回办案538次,办结案件666件,提供法律咨询3855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两级法院依法批准减、免、缓交诉讼费267.66万元,增加60.69%,发放各类司法救助金107.83万元,增加20.14%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责任倒查等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理、合法权益,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奥运会期间,未出现涉及我市法院的涉诉进京上访等异常访情况。

(二)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完善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督查问责制度,定期开展审判工作通报和评析活动,及时纠正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申诉及申请再审的渠道,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审理抗诉及其它再审案件,纠正不当裁判加强对重大执行个案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提级执行案件12件,均得到有效执结,执行效果良好。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判质量。重视对审判共性问题的研讨,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关于欠发达地区法院执行不能情况的调查”等14个重点调研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形成指导意见,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发展和审判质量的提高。牢固树立案件精品意识,完善制度,注重落实,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为5.81%,下降0.61%。积极应对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大标的案件的能力,确保大标的案件审判质量。通过院、庭长主办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方式,强化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数占全部结案数的39%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系统,实行审判管理数字化,提升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通过发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作用,全市法院审判资源得到合理调配,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收结案基本平衡的良性循环,全市法院结案率为92.67%(含旧存案件),新收案件结案率为98.7%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努力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两级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5份,被采纳26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涉企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认真分析把握审判执行工作与经济形势的关联性,形成《全市法院贯彻“保稳促调”经济发展总思路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专题报告》,为市委决策服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建立干警及其近亲属涉诉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认真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继续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着力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廉洁。

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对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学习研讨,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调整思路,强化职能,准确组织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或者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4次,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00人次。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题汇报整改情况。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分别就执行、维护稳定、民事审判、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情况向当地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并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落实整改。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两级法院共办结建议、提案19件。三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司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工作制度,两级法院共召开特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53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四是积极探索和规范人民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梳理、分类和反馈机制,既注重听取意见建议,更注重消化吸收,努力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人民法院改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五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参审和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案件审理967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不够深入,极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甚至触犯刑律,严重损害法院形象。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质量把关不严,法律适用不当,少数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诸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法院工作中也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法官队伍结构缺陷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基层人民法院人难进、人难留,法官断层现象比较突出。二是涉诉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跟不上上级法院审判管理的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在工作思路上更加注重落实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推进司法公正,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不断改进审判管理,认真履行各项审判执行职能,为我市科学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落实科学发展,切实服务工作大局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调研,准确认识和把握全市经济发展形势,依法妥善处理好涉企纠纷和劳动纠纷,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在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依法严厉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及时收集并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破解办法,出台相关措施,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审判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继续加大对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制度,推行民事执行和解,不断创新有利于促进调解工作、增强法官调解积极性和调解能力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处理好民生案件,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中去;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穷尽执行手段,继续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更加注重推进司法公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裁判文书说理性。争取对所有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网上直播,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既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更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充分认识新闻媒体在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法治理念、引导社会热点、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继续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增加旁听案件数量。切实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范证据规则的使用,规范执行权的实施,对影响重大、标的巨大、二审改判发回重审、职务犯罪适用缓免刑等重大审判、执行案件,建立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监督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有理有据的胜诉机制,进一步促进执行公正。

(四)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法官素质

一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审判专题调研和法律适用研讨活动,强化法官技能培训,促进法官审判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二是完善法院管理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大力弘扬法院文化,用积极向上的法文化凝聚人心,彰显正气。四是加强人民法院内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保障我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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