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法院“阳光司法”建设,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近期工作,定于2015年5月19日与莲都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将“公众开放日”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众开放日”时间及参观名额: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参观名额:150人 二、活动主题: “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 三、活动内容: 参观审判办公区的立案大厅、信访窗口、数字法庭、办公室等场所,并安排旁听在数字法庭审理的涉毒刑事案件庭审,案件结束后主审法官将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邀请媒体群众参与监督。 四、市民申请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的有关事项: 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或持有本市暂住证并在本市居住的中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的在校学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由于名额有限,故在审查资格时采取先到先准的办法,报名名额满后将不再受理申请。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5月15日(星期五)。 3.报名方式:通过本院网站首页的“公众开放日申请通道”报名,或直接拨打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2531815。 4.报名时请留下联系方式(电话、Email等)等候通知。活动日当天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市民踊跃报名。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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