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8日电(记者裘立华)为了谋取高额的非法利益,浙江丽水籍男子蓝勇林用电视购物中心做掩护推销冒牌手机,终让自己身陷囹圄。17日,蓝勇林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莲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30岁的蓝勇林在丽水办了一个以电视购物为主的公司,但生意一直很冷淡,听
说同行有人销售冒牌手机生意很好,就拿几台假冒诺基亚手机试卖,当天就有客人买去。
2010年5月至7月期间,蓝勇林利用电视购物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视购物中心之间的客户数据交流或购买来的客户资料,再组织培训公司人员冒充神州数码公司或邮购中心的人员进行电话推销假冒的诺基亚手机,共销售假冒诺基亚手机80台,涉案金额达141700元,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2010年7月底,工商部门在对蓝勇林的公司检查时,发现涉嫌销售假冒的诺基亚手机后移交公安机关。2010年9月2日,蓝勇林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9月6日蓝勇林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完) (本文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