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11民终497号上诉人吴小娟与被上诉人赖大超、董秀娟、庆元县大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时间:2018-05-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赖大超、董秀娟、庆元县大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小娟与被上诉人赖大超、董秀娟、庆元县大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浙 11 民终 4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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