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威:
本院受理上诉人朱立功与被上诉人舒伟彪、原审被告黄红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 11 民终 10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