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中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该院共救助案件21件33人次,发放救助金59.3万元。主要做法: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明确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资源共享信息网络平台,定期通报救助案件及有关情况,构筑与市民政、社保、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和信息共享。二是规范救助程序。实行司法救助案件审理制,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统一立案编号,采取一案一审查、一案一划拨的方式,每件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都建立档案和材料。在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把救助对象审查关、救助金额确定关、救助经费发放关,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最突出的问题。三是拓展救助范围。在确保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同时,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救助对象从以涉诉信访人为主,拓展至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民事侵权受害人等弱势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