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法院与缙云县公安局积极磋商,并成功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扩大公安数据运用,提高执行协查协控效率。主要内容:一是扩大信息共享查询范围。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范围从户籍信息延伸到联系电话、暂住地址、护照信息、婚姻关系、住宿登记、机动车、水电费、出入境等信息,并从个案查询扩展到批量查询。依法院申请,将只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轨迹研判运用到重点查控被执行人。二是增设集中协查专用通道。针对法院查询需要,在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增设集中协查办理专岗,确定专人专职“一站式”协查,改变以往执行干警费时费力辗转民政局、车管所、公安户籍窗口、出入境管理中心、档案局等多部门的困局,极大地节省了人力物力。三是设立机动车辆查控封服务网点。在法院执行局分设公安交通管理内网专线,为执行干警开通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权限,实现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车辆查控封操作。交警大队在办理机动车上牌、年检、临检、过户、抵押等手续和查处交通违章过程中,发现查封车辆的,即协助法院代为扣留,并及时通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提升车辆查封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