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建伟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
时间:2014-02-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
编号:
  戴建伟曾用名 性别民族 
出 生 地丽水市莲都区出生日期1971年10月21日 
文化程度 婚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33252119711021XXXX
出入境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 作 单 位 电 话 
      丽水市莲都区水阁镇龙石村1号电 话 
户口所在地丽水市公安局水阁派出所
通报备案期限2014年2月19日至2015年2月18日止
通报备案事由被执行人戴建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尚在执行中,特向公安机关申请限制被执行人戴建伟出境。
和法律依据
 通 报 备 案       
机 关 意 见     (盖章)
填 表 日 期2014年2月19日
    朱刚、裘建明联系电话2531890、136066989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关于林哲宇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
上一篇:关于夏青荣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