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毛春梅,女,1970年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2529197001200320 ,住景宁县鹤溪镇百岁门56号。未履行丽水仲裁委员会(2013)丽仲案字18号裁决确定的本金1010万元并
时间:2013-12-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被执行人毛春梅,女,1970年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2529197001200320 ,住景宁县鹤溪镇百岁门56号。未履行丽水仲裁委员会(2013)丽仲案字18号裁决确定的本金1010万元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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