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和法院被执行人林某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导致其银行卡被冻结交不了水电费。他知道炎热的夏天如果被停水停电,将会给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为了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林某某主动到云和法院还清了2万元本金和3600元利息,以便“日常”生活不受停水停电影响。 案情回顾 2018年,钱某某与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云和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林某某一次性偿还原告钱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400元。可判决生效后,林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文书履行还款义务,钱某某为了实现自己的权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林某某却以没有钱还款为由,不愿支付执行款。执行法官通过网终查控系统获取被执行人林某某的财产情况,冻结了其名下所有的银行卡。 主动还钱 因林某某绑定水电费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导致其水电费扣划不成功。夏季到来,气温逐渐升高,林某某知道停水停电将会给炎热夏季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为了其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心急如焚的林某某和妻子立即赶赴云和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还款,并请求解除银行卡的冻结。 被执行人林某某一次性支付了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6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法院也配合林某某对其银行卡账户解除冻结,避免了停水停电的发生。 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来了 执行法官也想劝诫其他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积极主动履行义务,5月1日浙江“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后,对于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有了令人“瑟瑟发抖”的处罚规定―― 1.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不实,应当在查明之日起10日内,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2.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应当自查明之日起10日内予以罚款、拘留。 3.被执行人未按要求移交指定的车辆等动产,在10日内予以罚款、拘留。 4.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具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拘留决定。 5.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拒不腾退涉案房屋、土地的,执行人员应当在腾退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具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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