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选公示
时间:2016-03-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按照《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包菲菲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司法行政人员1)拟转任人选,项天相、孙梦俏两位同志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司法行政人员2)拟转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41起至201648止(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电话:2531826,邮编:323000
  包菲菲,女,汉族,浙江景宁人,198911月出生,201210月参加工作,200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景宁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科员。

项天相,男,汉族,浙江遂昌人,19887月出生,20105月参加工作,2012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遂昌县新路湾镇团委书记。

孙梦俏,女,汉族,浙江景宁人,19846月出生,20069月参加工作,2005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青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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