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包菲菲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司法行政人员1)拟转任人选,项天相、孙梦俏两位同志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司法行政人员2)拟转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止(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电话:2531826,邮编:323000。 包菲菲,女,汉族,浙江景宁人,1989年11月出生,2012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景宁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科员。 项天相,男,汉族,浙江遂昌人,1988年7月出生,2010年5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遂昌县新路湾镇团委书记。 孙梦俏,女,汉族,浙江景宁人,1984年6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已婚,现任青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