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陶伟平侵犯凉山救火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8-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丽水中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缙云检察院诉陶伟平(男,19847月出生,丽水缙云人)侵犯凉山救火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判决陶伟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浙江省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需经该院审核)。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役军人、学生代表等50余人参加旁听。

    审理查明:20193月,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森林火灾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后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追授上述30名同志为烈士。同年49,被告陶伟平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缙云义工志愿者群1微信群公然发表“中国英雄千千万,死了几个算啥”等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的品德和形象。该微信群共有成员362名,群内多人阅见陶伟平发表侮辱英烈的言论并对其行为予以谴责。另,公益诉讼起诉人缙云检察院于2019425履行了诉前公告程序,公告期间未发现有凉山烈士的近亲属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陶伟平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亵渎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不仅损害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陈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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