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法院四措施促进涉农案件办理服务乡村振兴
时间:2019-10-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松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处置涉农案件,提高涉农案件办理质量。主要做法:一是构建调解网络。贯彻逐级调解、协同调解与诉调衔接相结合原则,与政法委建立有效对接,搭建县级层面联调联动框架,压实村一级矛盾纠纷逐级导引责任。对简单涉农案件,采取就地调解、上门调解等方法,努力形成以法庭、村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调解服务网络,促使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由自发性、偶发性向制度化、长效化转变。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制定工作计划,将破坏农业生产、扰乱农村秩序、侵犯农民利益案件列为重点涉农案件,设立台账逐一登记,并按要求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做到涉农案件重点办,逐案登记有检查,确保涉农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建立通报回访制度,对每件涉农重点案件,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进行通报,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争取地方支持,形成打击合力。今年以来,共化解各类涉农纠纷61起;成功调解涉县重点工程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案件7起。三是延伸涉农服务。以茶乡巡回法庭为依托,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为茶农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自设立以来,茶乡巡回法庭已化解涉茶纠纷106起,解决诉讼标的100余万元。大力开展茶叶企业、茶农普法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涉农案件巡回审判,200余人旁听庭审。四是抓好涉农调研。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发掘优秀涉农审判案例,总结共性规律。发挥精品审判指导功能,在审理涉农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勤于调查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审判对策。今年以来,共开展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林木纠纷等调研7次,并及时和乡镇、街道、村委会沟通交流,反映情况,为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松阳法院  洪雪滢、潘耶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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