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法院建立“廉洁指数”量化评价监控机制
时间:2011-04-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切实抓好廉洁司法,进一步增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日前,龙泉法院借助现代信息管理与数字分析手段,建立了“廉洁指数”量化评价监控机制。主要做法:由院纪检监察室从信访、人事、教育培训、投诉举报、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报表分析、电子监控、网络廉情信息阅评、廉政监察等渠道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设定139个廉政风险点,并确定每个风险点的扣分幅度,一般为0.1分至3分。全院干警包括领导干部在内,违反廉政规定的,将从基础分10分中扣减相应分数,所余分数为该名干警的“廉洁指数”,个人廉洁指数总和除以部门总人数为部门廉洁指数。廉洁指数在10分至8.5分之间的,表示廉洁程度较高,列为三级风险,发出绿色预警,由部门负责人监控;在8.5分至7分之间的,表示廉洁程度一般,列为二级风险,发出黄色预警,由院领导、纪检监察室重点监控;在7分以下的,表示廉洁程度较差,列为一级风险,发出红色预警,发放《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由院党组重点监控,并责成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廉洁指数连续两年在7分以下的,对个人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部门将更换负责人,或进一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任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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