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院建立全市法院业务培训轮值制度
时间:2014-11-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提升法官队伍业务素质,探讨解决实务问题和困难,市中院建立了全市法院业务培训轮值制度。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底,每季度由2家法院作为培训承办方,开展不少于2期的业务培训,每个法院至少负责一期。2014年第4季度首期业务培训班于10月30日在景宁法院开班,着重围绕民商事审判工作实务开展培训。(曹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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