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变“施害者”,90后小伙网上卖假烟获刑
时间:2015-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偶然从网上买到假烟,却被忽悠成了下家,来自安徽的尚某没有抵住兼职赚钱的诱惑,在网上售卖假烟,最终被捕受审,悔不当初。近日,经检察院起诉,缙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30000元。

20149月,尚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条芙蓉王。后发现该烟为假货,便质询卖家。卖家承认为精仿,还同意退钱给尚某。交谈之间,该卖家竟劝说尚某做他的下线,一起卖假烟,美其名曰“网上兼职”。

起初尚某不同意,但在循循善诱之下,一想,既不影响工作,又能赚钱,便答应了下来。

经过简单的培训,尚某便上岗了。根据上家提供的照片,按照流程,尚某通过qq、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上传香烟照片,然后便坐等生意上门。

然而几天过去了,一单生意都没有,尚某有些着急。这时,还是上家给他出主意,让他找人刷信誉。

经过几次虚假交易和评论之后,生意真的上门来了。就这样尚某愉快地卖着假烟,根本没想到自己正在犯罪。直到1224日,经人举报,被缙云公安局民警抓获,尚某才意识到自己犯错了。

经查,短短三个月时间,尚某销售假烟金额达11万余元,获利11688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尚某认罪伏法。最终,根据尚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最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男子酒驾拒停车,疯狂拖曳交警获刑六个月
上一篇:酒后送高烧儿子上医院 路遇交警被查获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