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组合拳”治“老赖”有成效
时间:2015-03-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治‘老赖’要用组合拳。”近日,庆元县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银行、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点对点”通报,在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充分运用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乘飞机、高铁等)等反规避措施。这是继失信被执行人在庆元县政府网、法院网老赖曝光台公布名单的基础上,庆元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破解“执行难”的又一重要举措。 

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暴力抗法、申报财产不实、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者逃避债务等情形的被执行人。 

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是让“老赖”们早日履行债务,更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据悉,该县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一直来是庆元县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块“硬骨头”,该公司因劳动报酬拖欠货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未履行标995849.61元及利息。为此,法院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进行告知。法院对此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今,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该县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302名,其中自然人1235名,法人或其他组织67名。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已有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有19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标的总额420多万元。 

一条条举措,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表明了法院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决心。庆元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失信者曝光的制度确实对被执行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效果,特别是其信用惩戒的手段,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实实在在的影响,可以说打到了它们的痛处,法院今后还将进一步利用好这项制度,探索更多形式,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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