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11民抗6号原审原告乐清市予澄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丽水億展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23-12-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乐清市予澄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原告乐清市予澄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丽水展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民抗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一、本案指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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