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说明
(2022)浙11民终947号案件裁判文书送达情况备忘录:本中心收到诉讼服务中心(2022)浙11民终947号案件的送达任务,经办人于2022年11月25日发起送达,根据原告浙江诚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地址和电话,以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青田县章旦乡章旦村外畔6号)和电话短信方式向陈观金15957834255、夏水英18057893923发送二审裁判文书。发送的短信一直无人查阅,系统同月29日反馈邮寄退回,送达不成功,故经办人联系当事人陈观金,电话关机无法联系。联系当事人夏水英,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1月28日9:19使用办公电话2531579拨打夏水英18057893923,无人接听。11月29日8:53使用办公电话2531579拨打夏水英18057893923,无人接听。综上,本案当事人陈观金、夏水英邮寄送达和电子送达均未成功。经向承办人汇报核查后决定:该案公告送达。
集约中心送达组
送达人:沈子祺
2022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