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军:
上诉人吴军军与被上诉人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民终1169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吴军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