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11民终40号上诉人邵志勇与被上诉人浙江信达宏包装有限公司、丽水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19-02-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邵志勇、丽水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邵志勇与被上诉人浙江信达宏包装有限公司、丽水市万润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 2019 )浙 11 民终 40 号民事裁定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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