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11民终1055号上诉人莲都区紫金街道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上诉人赵小民、原审被告钟石华、刘满香、陈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时间:2018-12-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钟石华(户籍地 : 丽水市莲都区九里村 250 号):

刘满香(户籍地:丽水市莲都区九里村 250 号):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莲都区紫金街道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上诉人赵小民、原审被告钟石华、刘满香、陈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 11 民终 10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2018)浙11民终1353号上诉人尹红艳与被上诉人陈龙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上一篇:(2018)浙11民终1830号上诉人李爱平与被上诉人季伟、原审被告祝良宝、陈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