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法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调研报告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时间:2014-04-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自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在丽水开展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以来,丽水金融改革已逐渐形成了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林权抵押货款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主要特色的“丽水模式”,但改革的深化还面临着法律与体制上的诸多瓶颈。为此,丽水中院与庆元法院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探析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分析了林权抵押货款、农房抵押货款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法律和政策支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配套改革;强化司法保障,促进抵押资产顺利变现等有力建议。该报告受到省法学会的关注和重视,被省法学会编成要报,报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等领导及省委办公厅、政研室等相关部门参阅,王辉忠书记批示:“送省农办领导阅”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丽水《法院调研》创刊
上一篇:喜讯:丽水三家法院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征文活动中荣获佳绩
法院地址 |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