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庆元法院民一庭在审理离婚、家庭关系类案件中,发现庆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结婚登记审查过程中存在异地重复登记、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无效婚姻登记等现象。为更加高效地使用行政资源及维护具体行政行为严肃性,庆元法院向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是加强登记前释明力度,逐条提示告知当事人《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释明婚姻登记的普遍效力,并告知重复登记后果;二是加强对双方户籍信息等审查力度,以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相关登记材料为主、登记机关调查为辅,同时告知当事人因刻意隐瞒事实而造成登记错误的法律后果。 民政局收到该司法建议后,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并于日前回函反馈了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审查力度,严格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提供相关证件,针对同村、同姓同字头等当事人重点询问双方是否存在婚姻法所禁止近亲结婚的情形,并告知隐瞒事实造成无效登记的法律后果;二、在登记过程中着重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登记、是否存在异地登记、是否均无配偶、是否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问题;三、双方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其当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释明婚姻登记的普遍效力;四、继续做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工作,引导配偶双方在婚姻登记后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促进家庭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