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佳司法警察叶津同志事迹材料
时间:2013-05-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叶津同志于200111月从部队退伍分配到云和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先后在法警队、执行局工作.工作期间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工作表现出色。2003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2002年度院先进工作者。在2003年全省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上,因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学员”。2005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云和法院授予嘉奖。200610月在杭州举行的全省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大比武中,带领丽水地区司法警察获得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度被评为先进共产党员。2009年度在执行局集体获浙江省执行破难法院称号,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度被评为先进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县先进共产党员。其优异的表现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其主要事迹是:

一、政治合格,立场坚定

该同志在部队铸就了一身过硬的军人作风和军事素质,从军三年,年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班长。到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后酷爱司法警察工作,以政治合格、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事事争先为工作目标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院里安排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不断完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该同志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加强文化、业务学习,2001年进入云和县人民法院后,报考了电大法律专业,于200412月取得大专文凭,200612月取得本科文凭。

二、严于律己、苦练技能

  司法警察大队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每年都制定训练计划,组织法警参加法警业务技能训练。该同志认真对待每次训练,全身心投入每一次训练。树立以练为战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把每次训练都当成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机会。在2006年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期间,与各兄弟县市法警一起,努力备战,作为带队班长,在训练中吃苦在前,身先士卒,使全体参战人员士气高涨,训练成果显著。由于高强度的体能训练,该同志在训练中脚踝受伤,脚踝肿的像个馒头,但就是这样,该同志依然忍痛带病参赛,在大比武中各项科目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在1000越野赛中,跑出了比平时成绩快12秒的优异成绩,取得了第6名。最后与其他队友合力在全省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获得了团体第一名的骄人成绩。2009年全市司法警察体技能考核比武,该同志组织云和县法院年轻干警一起刻苦训练,积极备战,科学统筹安排工作和训练,针对2009年云和法院案件多,工作忙的实际情况,利用晚上的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刻苦训练。在备战期间,该同志又接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通知,要求参加新的表演科目三人对抗,在比武期间作为表演科目,以展现丽水地区司法警察的风采。接到通知后,该同志只说了一句话,组织的需要就是我的使命。丽水市司法警察支队王支队长感慨的说:“叶津同志即要协助执行局工作,又承担执庭警务工作,接手办理的执行案件目前已经达到100多件。家里又刚刚添了两个可爱的双胞胎宝宝,家里更是非常需要这个父亲照顾。本来不应该要求他参加的,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电话通知,叶津同志完全有充分的理由推脱,但是叶津同志没有,一句组织的需要就是我的使命,令人感动!”

该同志经过几个月的刻苦训练后,在这次比武中,表演科目“三人对抗”圆满成功,并且带领云和县司法警察大队取得了这次比武的团体第一名的骄人成绩,个人也取得全市比武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被市中院授予“先进突出个人”的荣誉。

三、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在工作中,该同志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办案期间,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对当事人的吃请婉言拒绝,多次上缴当事人丢在办公室的礼品。对待当事人,叶津同志不摆架子,进门一杯茶,一声请坐,有事慢慢说,体现了一名司法警察良好的素质。在执庭过程中,该同志一直都冲在第一线,押解犯人小心谨慎,观察细致,执庭时姿态端正,任劳任怨。该同志曾经说:只有在学习上肯吃苦,工作中肯动脑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将自己铸造成一名领导放心,干警拥护,群众满意的合格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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