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法院与市社保局建立养老金执行协作机制效果好
时间:2017-09-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龙泉法院与市社保局建立养老金执行协作机制,就被执行人养老金的查询、冻结、扣划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自去年建立协作机制以来,已成功对22名被执行人养老金实现按月扣划,效果良好。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协助机制。明确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向社保局查询被执行人养老金具体发放金额,对需要扣划的,由法院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员相关证件复印件,社保局协助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至法院指定账户。对因执行完毕等情况需终止扣划的,法院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社保局。二是实现信息共享。法院通过信息平台梳理出上月本院生效的被判刑人员清单,列明案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刑期、生效时间等详情,于每月5日前将清单提供给社保局,便于被判刑人员养老金发放管理。三是加强联络沟通。建立联络员机制,双方各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落实日常协作工作,并处理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丽水中院全面推行“限驾令”APP
上一篇:遂昌法院开展一起联合强制执行化解难案
来院地图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