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方案 为加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互通交流,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2018 年度好评法官评选 (一)评选程序 1 、市中院组织员额法官推选 20 名好评法官候选对象(院领导除外),候选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提交市律协( 1 月 15 日至 1 月 18 日) 2 、市律协组织律师对 20 名好评法官候选对象进行民主联评,初选 12 名好评法官候选对象( 1 月 21 日至 1 月 25 日); 3 、初选结果报市中院。市中院党组审议确定 2018 年度十大好评法官( 1 月底或 2 月上旬)。 (二)好评法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 2 、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着装规定,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3 、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态度温和,谨言慎行,能熟练使用法言法语,讲求逻辑严谨、准确; 4 、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庭审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5 、维护庭审秩序,庭审驾驭能力强,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6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履行职责; 7 、熟悉审判业务,司法技能强,能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原文,做到一论一引; 8 、严格遵守格式和规范,裁判文书做到内容全面、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用语规范、文字精练; 9 、充分尊重律师代理权,尊重律师发表和代理意见,保障律师辩论权、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 10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讲究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11 、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 12 、保持司法廉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 二、 2018 年度好评律师评选 (一)评选程序 1 、市律师协会组织推选 20 名好评律师候选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材料提交市中院( 1 月 15 日至 1 月 21 日); 2 、市中院组织员额法官对好评律师候选对象进行民主联评,初选 12 名好评律师候选对象( 1 月 22 日至 1 月 25 日); 3 、初选结果报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合行业党委、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确定 2018 年度十大好评律师( 1 月 25 日至 1 月 30 日)。 (二)好评律师条件 1 、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注重自身的职业形象; 2 、遵守法庭纪律,按时提交法律文书、出庭; 3 、尊重其他诉讼参与人员,不得使用侮辱或诽谤性语言,文明出庭; 4 、能熟练使用法言法语,讲求逻辑严谨、准确; 5 、陈述客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意思准确; 6 、善于总结争议焦点,能对证据分类整理,质证全面,不流于形式; 7 、模范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履行职责; 8 、积极与法官保持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9 、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 10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清廉执业的行业规范; 11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履行社会职责; 12 、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协助法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水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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