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选公示
时间:2017-08-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按照《2017年丽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张宙琦同志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转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824起至2017830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公务员管理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电话:209867725315612531828,邮编:323000

 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张宙琦332522199008058587),女,汉族,19908月出生,浙江青田人,2009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科员。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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