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显成效
时间:2019-0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景宁法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案件执行,取得较好效果。主要做法:一是借力“三员”团队,拓宽调查渠道。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组建以综治网格员、人民陪执员为主要成员的“协调员、信息员、调查员”三员团队,全面覆盖全县21个乡镇(街道),利用邻里、同事等有利身份关系,核实财产线索。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工作培训,明确协调员负责协调辖区调查力量,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调查信息,调查员负责现场调查记录。2019年以来,全县“三员”团队调查执行案件109件。二是打造“法商联动”,提供工作便利。立足景宁异地商会多、覆盖面广的地域特点,积极运用与县工商联(总商会)建立的审判执行联络机制,并实现18个县域外商会网格沟通常态化,借助商会人熟、地熟、行情熟等优势,为法院提供人员下落找寻、异地协助查控、执行纠纷调处等便利。2019年以来,该院借助天津、四川、安徽等多地商会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20余人、查扣车辆1辆。三是购买社会服务,推动减负增效。充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梳理出执行案件数字化扫描、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综合性事务及制作拍卖标的物文档等5项司法拍卖辅助事务,委托社会机构实施,推进执行事务集约高效办理。2019年以来,社会机构完成案件扫描836件,完成司法拍卖辅助事务30余次。(景宁法院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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