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法院多举措打造“三无村”及“无诉乡镇”
时间:2019-0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落实“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景宁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开展“三无”村(社区)和“无诉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2018年,在全县254个行政村中,小金州村、吴山头村等25个村达到无诉讼、无案件、无信访案等“三无”村标准,家地乡和大2个乡镇获“无诉乡镇”称号。主要做法:一是构建四层调解,实现无诉讼少诉讼。打造“一乡一域一法官”模式,构建网格、村、乡镇、法院四层过滤网。发生纠纷后,先由网格员进行调解,无法调解的再由村(社区)调解组织或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继续调解,最后仍无法调解的由专职调解法官进行调解。整合法院“法律服务小组”、检察院全科网格法律服务小组及司法局法律顾问团队等,突出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全年通过村、乡镇(街道)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909件,通过“法律服务小组”等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87件。二是注重矛盾排查,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化解、重点敏感时期周排查化解、专职网格员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等机制,压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同时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通过综治“四个平台”及时掌握重点上访户、高危对象和不稳定群体的苗头性信息并进行合理处置,按照“一盯一”的责任区分,牢牢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2018年通过综治“四个平台”处理信息14.7万条。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创新法制宣传模式。通过示范带动、岗位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对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政策、法律水平和调解技巧,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推出以巡回审判车为载体的“普法巴士”宣传模式,将形式生动鲜活、贴近百姓生活的以案释法宣传作品和法制宣传平台推送到基层百姓身边。2018年以来,共开展4次培训,培训网格员、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先后走访乡村、街道、畲寨100余个,发放普法案例手册1000余份。(景宁法院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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