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法院推行“拍卖按揭”提高网拍成交率
时间:2019-0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拍卖效率,解决竞买人购买资金需求,122,庆元法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元县支行签署《关于向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主要做法:一是明确适用条件。确定贷款授信对象为参与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且竞拍成功的个人,并符合现行二手住房或二手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客户准入要求。“拍卖按揭”限于竞拍人因自身购置住房所需,参与法院公开拍卖商品房、商业用房、自用住房的情形。二是规范申请行为。确定授信时间为竞拍人参加拍卖后,拍卖成交前,并于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提出申请。竞买人中标后,可与邮储银行明确贷款金额、保证金比例、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三是提前预防风险。确定具体风险项承担主体,由邮储银行自行进行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并承担相应风险。因竞买人原因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后果由其承担。法院负责处理因意外事件导致实际交付障碍问题。(庆元法院  林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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